2007年全国大学生、中学生举重锦标赛规程

2007年全国大学生、中学生举重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举重协会
二、承办单位:安徽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 2007年7 月 16 日至21 日,地点:安徽合肥
四、 参加单位
普通全日制全国各大中专院校、体育学院、以及全日制普
通中学和竞技体校的在读学生。
五、竞赛项目和级别:
(一)大学生组:
⒈女子:48、53、58、63、69、75和75以上公斤级的抓举、
挺举、拉、后蹲和总成绩的比赛。
⒉男子:56、62、69、77、85、94、105和105以上公斤
级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及专项素质拉和后蹲的比赛。
(二)体育学院组
⒈女子:48、53、58、63、69、75和75以上公斤级的抓举、
挺举、拉、后蹲和总成绩的比赛。
⒉男子:56、62、69、77、85、94、105和105以上公斤
级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及专项素质拉和后蹲的比赛。
(三)中学生组
⒈女子:44、48、53、58、63、69、75和75以上公斤级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及专项素质拉和蹲的比赛。
⒉男子:52、56、62、69、77、85、94、105、和105以上公斤级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及专项素质拉和蹲的比赛。
(四)竞技体校组
1、女子:44、48、53、58、63、69、75和75以上公斤级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及专项素质拉和蹲的比赛。
2、男子:52、56、62、69、77、85、94、105、和105以上公斤级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及专项素质拉和蹲的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必须是按规定在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体育学院、以及普通中学和竞技体校的学生。四个组分别报名。
(二)女子每单位每组 最多只能报10名运动员。运动员在6名以上,可报领队 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5名以下(含5名)的单位只能报教练2人。
(三)男子每单位每组 最多只能报11名运动员。运动员在7名以上,可报领队 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6名以下(含6名)的单位只能报教练2人。
(四) 每队每个级别限报2人,每组可报男女各2名候选运动
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举重协会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
1.运动员如果第一次试举成功,第二次试举重量必须至少增加2公斤,第三次试举重量必须至少增加1公斤或1公斤的倍数。
2. 运动员要求更改试举重量必须在规定时间的前30秒内
提出。在规定的每次试举时间一分钟或连续试举时间两分钟内也是如此。
3. 为了消除操控的可能性,举重比赛的主办者不能在准备
活动区为参赛队提供单独的休息室(译者注:休息室必须是公开的,不能有间隔)。
(二)仲裁委员会对执行裁判进行现场评估。出现两次明显错误,即撤换。
(三)运动员报名后不能升降级参加比赛。
(四)男子运动员抓举、挺举的第一次试举重量之和不得低于报名总成绩的20公斤,女子运动员抓举、挺举的第一次试举重量之和不得低于报名总成绩的15公斤,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八、兴奋剂检测:
(一)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赛期 进行药物检查 。
(二)各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测工作。前10名与创超纪录运动员必须自觉等候兴奋剂检测,比赛结束后不能离开比赛场地,待该级别抽查名单确定后,未被抽查的运动员可离开。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的运动员,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九、 医疗与保险
(一)如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中突发伤病(如脱臼等),教练员要配合队医或医生,按照正常RICE原则(即:停训、冰敷、抬高患肢制动)为运动员处理治疗。
(二)如运动员出现重大伤病(如骨折、肌腱断裂或颈椎损伤等)或传染病(如SARS等),各队官员和教练员不要让运动员随意搬动,并立刻向组委会汇报,及时配合医生进行诊断治疗。
(三)各参赛单位要按时为运动员办理保险。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个人:各级别总成绩录取前15名计团体,抓举、挺举、
拉、后蹲和总成绩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参赛运动员不足5名(包括5名)的只录取前三名。
(二)团体:前6名给予奖励。计分办法为:以各级别总成绩名次分和创、超纪录分之和计名次。
1、总成绩计算方法按16、14、13、12、11、10、9、8、7、6、5、4、3、2、1分计;
2、创、超纪录加分为:创全国大学生总成绩纪录、体育学院组纪录、中学生组纪录、竞技体校组纪录加10分;创全国青年总成绩纪录加10分;创全国成年总成绩纪录加20分;超亚洲青年总成绩纪录加20分;超亚洲成年总成绩纪录加30分;平世界总成绩纪录加40分,超世界总成绩纪录加50分。如同时创全国、超亚洲、世界纪录,只加最高分。
(三) 获得团体第1名的队,发给奖杯一座。
(四)比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五)比赛评选 最佳运动员和优秀运动员 。
十一、经费:
取得各级别总成绩4个组各男女前8名的包干经费由总局举摔柔
中心负担,候补和测验其他运动员及编外教练、随队官员交纳包干经费650元,编内教练和领队、医生交纳包干经费300元。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按规定填写正式报名单一式两份,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举重部和承办单位体育局。报名后,替补队员可按报名级别递补。
(二)代表队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比赛,必须提前向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举重部和承办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三) 各代表队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开始报到。提前报到者,费用自理。所有参赛人员须于赛后第一天离会。
(四) 技术会议于赛前一天召开,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五) 运动员称量体重时,须向裁判员出示学生证明,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三、技术代表
技术代表人员和职责范围,按《举重竞赛技术代表工作办法》执行。
十四、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五、裁判员选派:
由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负责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六、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桐乡市举重运动协会